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名师工作室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意见》(中办发〔2014〕59号)精神,落实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教社科〔2015〕2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水平,市教委制定了《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高校按照《办法》要求,推荐在全市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每校限报1人,请各高校认真填写《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连同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12月18日前报送市教委德育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天津市教委德育处邮箱。
联系人:肖光文,邮箱:jwdeyuchu@126.com,联系电话:022-83215152。
附件: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2015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