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天津市研究生招生工作精神及《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学院成立指导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成立相关学科的带头人为组长,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具体考核。
(三)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纪委委员为副组长的复试工作督导小组,通过现场及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对学院复试工作流程、专家复试小组组成、复试考核具体安排等,加强复试过程监督,保证复试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四)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面试工作小组,负责与复试考生联系、面试、录取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五)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三)发挥和规范学科负责人和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复试过程安全平稳。
(四)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以质量为核心,注重对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六)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学院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七)确保线上复试的公开、真实、完整、可记录,让线上复试经得住检验。整个线上复试过程,做到录屏、截屏,作为复试记录留存。
(八)要做好兜底支持保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及网络培训工作。
三、复试时间安排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4月1日前,具体时间见学院公告。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学院3月23日开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按照调剂程序分时间段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教育部研招网网络远程面试系统。
五、复试保障工作
(一)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
学院将强化复试相关人员的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3月28日前,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要求组织参与复试所有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复试过程安全平稳。
(二)与考生积极沟通联系
1.学院成立以研究生工作主管院长为组长,研究生秘书及教师组成的考生联系小组,通过电话、微信等联系渠道与考生保持畅通联系,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通知考生远程面试的具体要求和系统使用办法,让考生有充分的准备时间。
2.学院安排专人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尤其加强对贫苦地区、自身条件极为困难等特殊群体考生的一对一关爱帮扶。同时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确保考生掌握网络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
3.复试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每位考生能够熟练操作软件并熟悉复试流程。明确要求考生须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会同复试平台运用"双机位"、"防缩屏"技术手段,同时防止辅导机构参与作弊。细则中要体现演练时间及具体操作。
(三)做好复试准备
1.设立硕士研究生面试工作人员工作小组,与复试考生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每位复试考生现状,确保每位考生了解复试实施细节,确保面试工作顺利有序,公平公正。
2.成立多个专业面试专家组,每组由5名专家组成,另设面试秘书1名,面试助理1名。面试当天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
3.复试场地设在滨海中校区标准化考场,一志愿复试计划需要符合标准化考场要求的教室1间,笔记本电脑4台,投影仪1台;调剂考生复试另行通知。
4.硕士研究生专业课面试、外语水评测试、同等学力加试通过网络视频面试系统进行,复试工作开始前一周成立命题小组。命题小组根据考试形式确定考查内容并建立题库,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5.所有防疫物资及复试期间后勤保障的统筹安排由学院安排专人与学校对接协调。
(四)特殊预案。复试期间,学院安排专人与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随时联系,做好网络保障。如遇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因容量问题无法登陆或者个别考生无法登陆,拟采取腾讯会议作为备选网络。如遇考生网络、电源中断等情形,学院安排专人第一时间与考生电话联系核实情况并告知考生后续复试安排。
六、复试考核内容
(一)复试人员范围
1.一志愿考生:满足"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A区分数要求,经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主页公告,查询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
2.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须满足"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A区分数要求,且符合我校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3.推荐免试生无需参加本次复试。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9分。
5.马克思主义学院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该计划单列,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分不低于210分。
(二)复试主要内容
1.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150分、综合素质75分、外语水平75分,总分300分。
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专业发展潜力、科研创新能力。其中专业课程考察严格按照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参考大纲》要求建立题库,考生现场抽题作答。
综合素质:主要包括面试时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实践能力、事业心责任感、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等综合素质的表现。
外语水平: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能力。
2.学院工作人员对复试考核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学院复试现场录音录像,考生网络复试过程全程录屏,各面试专家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并认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复试考核记录表》,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并由专家复试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填写完整后报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外语水平成绩,满分为300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八、学院预计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学院 |
类型 |
代码 |
专业 |
学习方式 |
专项计划 |
计划数 |
总计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学术型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无专项计划 |
11 |
15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退役大学生计划 |
3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1 |
复试比例:1:1.5左右。
九、调剂工作
1.我学院部分专业接受调剂,缺额信息将由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向考生公布。有关调剂原则、政策及流程将在调剂系统开通前向考生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考生通过邮箱:315057616@qq.com,或者电话:022-60601632进行调剂咨询。
2.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3月22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学院将按照调剂程序分时间段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学院及时在系统中公布专业缺额信息供考生填报,每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考生需符合学校调剂要求,由学院进行选拔并发送复试通知,拟调剂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并完成调剂程序者方可参加复试。过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调剂复试机会,不再单独办理复试。
十、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本次远程复试,运用系统提供的"人脸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考中,采取"一平台"(进行远程复试的招生单位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严防"作弊"。
复试前,考生下载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同时须向学院提交以下资料(考生将《诚信复试承诺书》及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版按顺序编辑到Word文档,文档以"2021硕士申请材料+**码及专业+考生姓名"命名):
(一)准考证
(二)居民身份证
(三)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四)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
(五)《思想政治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七)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调剂考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
(九)"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十)复试费,90元/人(通过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缴纳)。
十一、录取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学院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三)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录取。如多批次调剂录取时,每一批次考生分别以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本科专业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同相近原则,进行排序,依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录取后有余额计划,学院根据录取实际和生源情况,统筹计划,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录取。
(四)对在给定时间内不能及时反馈回复信息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依序递补拟录取人员。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一)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内,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三、录取公示
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同时要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受理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
十四、复试纪律及要求
(一)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及利害关系人报考本院研究生的教师应自觉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二)学院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营造学院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并签署责任书,对违反考风考纪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制定的相关政策,不得超越权限自定招生录取办法。
(四)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进度进行操作。
(五)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合法合规完成各项要求,并签署承诺书。若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考核记录任何人不得更改,所有复试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留存备查。
十五、特别说明
(一)招生过程中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学院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二)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含校外、校内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后,由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发送拟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查看待录取情况后完成录取程序;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
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生院将经网站公示的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院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拟录取考生将接收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1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理。
(六)凡涉及到2021年硕士录取政策等相关内容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七)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复试过程相关环节的操作均按照天津市教委与学校防控指挥部的具体要求执行。
(八)其它有关未尽事项,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3月23日